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慎終如始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堅決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抓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緊盯消防、燃氣、自建房、非煤礦山、危化、交通、建筑施工等重點領域,持續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堅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強化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推動國家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銀川庫投入使用,常態化開展防洪防澇防震等實戰化應急演練,全面提升應對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能力。
持續抓好風險防范化解。扎實做好“保交房”、“辦證難”各項工作,積極穩妥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強化支出預算執行硬性約束,更好統籌債務風險化解和財政平穩運行,確保政府債務總量只減不增、風險可控,兜牢基層三保底線。全面排查整治新興領域非法集資活動,穩妥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守牢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提升縣級綜治中心實戰化運行水平,優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入推進“八五”普法。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提升營養餐質量,確保校園食品安全。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斗爭,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發揮群防群治力量。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防嚴控個人極端暴力事件風險,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賀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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