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平穩為基、安全為先,深入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守護社會和諧穩定。
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深入實施“四大工程”“三項計劃”,持續鞏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創建成果,全力辦好“民族團結進步月”系列活動,培育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20個,爭創第十四批全區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3個。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提升打造宗教中國化展示基地,推進民族事務網格化管理,持續鞏固民族和睦、宗教和順、社會和諧良好局面。
筑牢安全生產防線。全面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1+37+8”系列文件精神,抓好“四個專項行動”。開展本質安全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本質安全示范創建三年行動”。深入開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專項行動,重點做好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一線員工教育培訓。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深化城鄉燃氣、危化、道路交通等重點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確保“六個逐年下降”,實現“三個不發生”。廣泛開展全民安全意識提升專項行動,在全社會養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良好習慣。建強實戰型應急指揮中心,建立重要應急物資儲備體系,開展實戰化應急演練,不斷提高重大災害應對能力。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妥善化解政府債務存量,堅決遏制債務增量,確保政府債務總量只減不增、風險可控。加強財政資金審計監督和績效管理,堅持把有限的資金用在“三保”上。加強金融機構風險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集資行為及金融亂象,營造安全健康的金融生態。全力保障煤炭、電力、天然氣、石油供應穩定,切實滿足企業生產和民生用能需求。扎實做好“保交樓”“辦證難”各項工作,妥善解決房地產領域突出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加強平安賀蘭建設。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浦江經驗”,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推動縣鄉兩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體化運行,全力推進信訪積案化解,創建自治區級鄉村治理示范鄉鎮2個、示范村4個。縱深推進“八五”普法,爭創全國守法普法示范縣。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縱深推進反詐人民戰爭,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全力保障群眾食品藥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