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全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從四個方面提出了40條具體措施。
一是打造規范透明的市場環境。主要包括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企業遷移“無障礙辦理”、取消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簡化招標投標流程、完善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深入推進“信易貸”等。
二是打造保障有力的政策環境。主要包括推動精準推送惠企政策、提升稅收征管質效、強化社保征繳管理、落實穩崗返還政策、深化產教融合、完善信用管理機制等。
三是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主要包括健全完善“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和常態化推進機制、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暢通國際物流通道、便利外籍人員工作居留等。
四是打造公平穩定的法治環境。主要包括強化行政執法主體管理、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整治、構建“產業園區+法律服務”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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