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賀蘭工業園區管委會、各鄉鎮(場)、富興街街道辦、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賀蘭縣繳納不動產契稅發放消費券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第十九屆人民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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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賀蘭縣繳納不動產契稅發放消費券工作
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加快推進不動產產權證辦理,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及消費市場平穩健康運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切實保障賀蘭縣購房產權人合法權益,通過辦理不動產產權證提供相關憑證發放紙質消費券的形式,讓利于消費者,全力拉動消費,擴大消費規模。
二、主要內容
(一)活動時間和內容
計劃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在賀蘭縣繳納不動產(僅限住宅、營業房,不含二手房交易)契稅(以辦理繳納契稅業務時間為準,下同)的自然人,按照個人實際繳納契稅額的15%發放紙質消費券。
(二)資金測算及配比
本次紙質消費券的發放額度為實際繳納契稅總額的15%,以無門檻紙質消費券形式進行發放,由縣財政全額出資200萬元。
(三)發放和領取
在規定時間范圍內繳清契稅的消費者,按照個人所實際承擔契稅的15%(取整至百元,不足百元的部分不進行補貼發放)發放紙質消費券。
????本次消費券采取紙質形式發放,消費券發放以自然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繳納契稅業務時間先后順序為準,待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核算完成后統一發放。在活動期間繳納不動產契稅的自然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契稅繳納發票等印證資料到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商貿辦公室登記領取消費券,領完即止。
(四)活動范圍
1.消費券發放范圍: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在賀蘭縣繳納不動產契稅的自然人。
2.參加活動的商家:紙質消費券商家包含縣域內商超等具備紙質消費券使用條件的商戶企業,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本著自愿原則報名參加,由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組織審核確定,參與活動名單將印制在紙質消費券背面。
三、活動規則
(一)發放規則
符合條件繳稅人享受實際承擔契稅的補貼為契稅繳納金額的15%,所發放的金額取整為百元,不足百元的部分不進行發放。
(二)使用規則
1.消費券單張面額為100元,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商戶處消費每滿100元即可核銷1張100元消費券,持有多張可疊加使用。
2.紙質消費券在使用期限內(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有效,百元券可疊加使用,逾期未使用消費券視為主動放棄,同步自動失效,資金收回,消費券發放后將由縣商投局負責通過微信公眾號或有關媒體進行公開。
(三)退款規則
當交易發生全額退貨時,消費者實付金額由商家原渠道退還給消費者,已核銷的消費券則不予退回,因質量問題等商家原因造成消費者消費券失效的,由商家承擔消費者損失。
四、保障措施
(一)責任分工
縣商投局負責牽頭制定活動方案,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商家參與活動并對企業參與資格進行審核,負責發放消費券、商家管理以及活動期間資金清分等運維工作,牽頭公示符合條件名單,做好消費券發放等有關政策的解答、業務咨詢等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消費券財政資金保障,做好有關政策的解答、業務咨詢工作等。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做好不動產信息查詢、政策解答、業務辦理等工作。
縣住建局做好住房有關政策的解答、業務咨詢等工作。
縣稅務局負責向縣商投局及時回傳契稅繳納數據信息,負責做好契稅繳納政策的解答、業務咨詢等工作,便于消費券發放。
縣委網信辦做好輿情監測處置等工作。
????縣審批局做好秩序維護和引導服務等工作。
(二)溝通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紙質消費券發放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消費券發放工作順利推進。對活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縣商投局要牽頭召集相關部門會商研究,共同提出解決方案。
(三)加強宣傳
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政策的宣傳,通過新聞廣播、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進行政策宣傳,確保消費者和商家充分了解有關政策,同時要做好核銷使用培訓和對消費者的政策解釋、問題解答等工作。
(四)報告清算
活動結束后,由參與活動商家與縣商投局進行對賬,縣商投局根據消費券核銷情況出具清算報告,將核銷資金轉入參與活動商家賬戶。
五、特別說明
(一)活動期間,法律規定范圍內如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活動組織方有權根據活動的實際舉辦情況對活動規則進行變更或調整,相關變動或調整將通過新媒體平臺或其他合適的方式及時通知。
(二)對于以任何以不正當方式參與活動的用戶,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買賣消費券、作弊、套現等,縣商投局有權取消其活動資格,并有權撤銷其所獲利益及要求賠償相關損失。